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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8-6 15:16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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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newnew 於 2019-8-6 15:21 編輯
使唔使?一人難敵,千千萬萬廣告人,所以不如您算罷了。放棄Qoos。
我咪俾左個落腳點您,去那個macaudata睇下讀下,蒲Qoos得廣告睇,又冇人寫野、又冇人發表意見、咩都冇……,等於空殼,冇靈魂了。
其他既我唔貼了,真係睇到眼都蒙了。我大約之後,就想事旦了,因為我真的有限。
人人情況唔同,國情唔同,最好都係唔好靠遺囑,但遺囑最好是一個後備。那些有提供各自遺囑,俾錢就可以立各自遺囑,這個快且一定有效;肯定要死的話,我都係認為在未死前轉移了比較好。縱使有遺囑,但係執行人和信託人冇咁既能力處理,一樣要搵律師公司,一樣好貴貴。真的有少少像滿清十大酷刑,無論怎樣都一定俾律師公司或信託公司抄家,但係以上了後,可能避免到抄多或抄少。世界一直都冇變過,少少野都要太公分豬肉,搞到遺囑人和受益人剩唔多。
事前問了都唔告知,唔問更加唔會告知,告知了又怎分一杯羹,又或者怎樣做到分到最多的杯羹。感到那些東西那樣吸法,有如學了吸星大法,所以唔會將武林祕笈教導人的,咁樣才可以吸多d。
其實所有行業都應該如此。因此我在以上的過程又體會到另一種痛苦。這都係在人性太過自私自利的基礎下。舊時真的好像比較好,有棵樹下,大家圍咪,我想咁咁咁,啊村長和長老,您地知道我想點了。之後有咩,阿包青天會出來主持公道。啊村長、長老和包青天唔知食咩,可能舊時係食義氣兩個字。家下真係得人驚,家下更加得人驚了。有少少接受唔到,其實早走早著,得好死,幾好的。
我睇了一些案例,看到法官咁寫:執行人唔明白依法係咁行,一定被人告。
因此太上感應篇不是告知了盡可能不要打官司,最後多係漁人得利而已。
自己人兩敗俱傷,到底邊個慫恿執行人咁做?個執行人冇問過律師,佢咁樣,唔會俾人告?
結果受益人們告,而受益人們應該付了一大筆的律師費去告執行人,所以要執行人交還所有野和俾咪那律師費,好在法庭冇叫執行人依受益人們的要求貼咁大筆律師費。(若我冇理解錯誤,因為我唔係睇得好明。執行人一樣係恨那些遺產,但佢既理由我感到,佢自己認為那兩個受益人根本唔應該得到,其他佢認為應該得到的,佢已經處理了。只係遺囑人既意願要跟從,執行人冇能怎樣,而佢本身都係其中一個受益人,佢都有得到了。)
受益人們在我的眼中是非常恨得到那些遺產,因此那樣告執行人(自己親屬),亦損失了那好大筆的律師費。不惜俾律師費都要告,因為最後受益人們至少可以拿翻少少,其實同一些爭產案有些相似。
我少少而已,只係好多都因財失義。
其他的新聞等等,使我終於感到Halloween點解那樣了,就係同其他一樣,萬惡的人遇到萬惡既錢,就會不分青紅皂白,指鹿為馬。冇錢就好地地,一旦有錢就唔捨得失去,所以一定要保護和爭取到底。自己就會洗自己腦,洗所有既腦。在衡量所有,錢可以遮蓋一切衡量。自己可能亦不自知,自己係咁戀棧的,亦唔想俾人知曉自己咁戀棧的。
我都冇咩接觸,但係我咁多感想,我寫寫寫,寫了更多,但冇貼而已。就係我感慨,知識唔係唔好,只係難怪仗義每多屠狗輩,因為負心的鍾意讀書。佢知道咁樣,所以佢咁做。一旦佢保障佢自己,其實就係冇保障到他人,但係假如將自己知道告知,然後問問意願,我就認為咁樣比較好。就係我係咁自私自利、咁賤格等等,接受到冇,我咁樣做比較得到好處,您知道,而您係心甘情願蝕冇?自己有咁既知識了,而唔告知,尤其係親屬和有關的人,我就認為那係人不知,但天地知,點解冇相由心生之故。這係其中一個原因所造成的。
一個人點解佢要咁做,真的有原因,而只有佢自己知。因此起心善的道理就顯得,太上感應篇有好高的智慧,在最早的源頭來勸勉人,因為之後的一切,唔係基於起心善,所有都可能係行惡,而自己不自知。
以上那個應該係風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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